中新网吕梁12月23日电 (记者 范丽芳 李庭耀)22日晚间,山西省吕梁市发布通告称,当地实行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举报制度,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的,官方将酌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为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吕梁市决定实行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吕梁市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聚焦以下行为: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根据通告,举报人要提供真实姓名、通讯联络方式,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举报内容要详实具体;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的,官方将酌情给予举报人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按法律法规处理;举报电话为0358-8296743(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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