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2月22日电 题:贵州罗甸:保护区内饭馆公然销售野生鱼,16名河长为何管不好两条河?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汪军
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明码标价售卖野生鱼,大修水电站、建大坝令斑鳠等特有鱼类数量不断减少……
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开展督察发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对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不力,大肆兴建水电站、水坝,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被誉为“淡水鱼之王”的斑鳠等特有鱼类生存受到威胁。
保护区“生态鱼”端上农家饭庄餐桌
贵州与广西交界处的罗甸县,有一个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督察组督察发现,这里的一些农家饭庄公然售卖野生鱼,并冠以“生态鱼”“小肥鱼”“小白鱼”之名招揽食客。
早在2009年,根据渔业法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要求,当时的农业部审定批准建立了57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就包含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珠江水系的红水河上游、罗甸县境内,总面积1277公顷,特别保护期为全年,主要保护对象为斑鳠,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南方白甲鱼、多耙光唇鱼、大鳞细齿塘鳢等。这里被视为一个特有鱼类的种群基因库。
学名为斑鳠的淡水鱼,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身形像一把宝剑而被称为“芝麻剑”。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2月发布的公告,斑鳠(野外种群)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这种鱼类,曾是当地农家饭庄的“招牌菜”。网络上流传一种说法:“不吃芝麻剑,枉自到罗甸。”不少外地人慕名前往,单价最高卖到每斤200元。
2018年以来,罗甸县农业部门每年一次对蒙江坝王河“国保区”开展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根据2020年最新的报告,近年来坝王河斑鳠数量呈减少趋势。由于数量不断减少,流域内的其他野生鱼类被“尝鲜者”盯上了。
督察组在当地一些村庄督察发现,多家农家乐打出主营“生态鱼”“小肥鱼”招牌,菜单上标明了具体价格,最低的单价88元/斤,最高的128元/斤。由于近期各方检查力量介入,农家乐老板将招牌和菜单上的菜名贴条遮掩,但字迹仍可轻易识别。督察组走进一家饭庄,在冰箱里发现了用塑料袋分装的野生鱼,店家称是购买的饲养鱼,而实际上这些鱼多为一寸来长的鱼苗;后经鉴定,这是保护区流域内野生鱼,重量约5公斤。
督察组指出,列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之后,水域全年禁止捕捞;斑鳠于今年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更应严格保护。斑鳠以小型水生动物为食,如水生昆虫、小鱼、小虾等,对保护区内水生动物进行捕捞,会影响斑鳠所在的食物链,进而威胁其生存繁衍,破坏整个保护区生态系统。
涉水工程建设致鱼类“育儿场”遭破坏
蒙江坝王河“国保区”是贵州唯一以斑鳠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专家指出,斑鳠之所以极其珍贵,是因为其产卵、繁殖的过程对天然水域的水质、流速等生态环境要求较高,很难人工繁育。
罗甸境内河流属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河流交错,碧波荡漾,蓝如宝石。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2条,拥有比较丰富的水能资源。
目前,该流域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有7座,主要分布在蒙江干流和坝王河上。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监管缺位、勘测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到位和历史遗留原因,罗甸县小水电开发对蒙江坝王河“国保区”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水电站等涉水工程筑坝拦水,致使斑鳠等特有鱼类的“育儿场”遭到破坏,进而影响其繁衍生息。
蒙江干流上的上立亭水电站位于罗甸县龙坪镇境内,处于蒙江坝王河“国保区”核心区,早在1998年就开工建设。2018年,电站辗转到了贵州浙贵源电力公司手中。督察组在现场看到,电站近期仍有施工痕迹,有的筑水坝明显有新增高痕迹。
2017年,在蒙江坝王河作为“国保区”建立的第七年,罗甸县侵占保护区“未批先建”八吝大坝。如今,总投资4.95亿元的八吝大坝,因为没有建设鱼类洄游通道,斑鳠等鱼类不能正常产卵、繁育、索饵。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罗甸县曾组织研究机构对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综合评估,评估报告明确指出柏林电站、上立亭电站位于蒙江坝王河“国保区”核心区。不过,评估结论却将这两个水电站明确为“保留类”,既没有列入“退出类”,也没有列为“整改类”进行整改。
16名河长为何管不好两条河?
对于蒙江坝王河“国保区”面临的生态环保困境,各方检查力量曾多次介入,罗甸县政府还于今年2月发布公告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全年禁渔,但始终未能见到明显成效。
督察组指出,“罗甸县落实禁渔工作要求不力,监督执法不到位,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现象猖獗,‘禁渔令’未得到严格执行。”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当地相关部门也开展了执法工作,但捕捞、销售野生鱼的非法活动仍在发生,暴露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不能只在口头上重视,更不能“被人逼着走、推一步动一步”,必须举一反三,增强自觉性、主动性。
根据2019年印发的《罗甸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蒙江(省级河流)、坝王河(州级河流)设有乡镇级、县级、州级河长等共16名,在职责、机制上应该说还是比较清楚的,但实际执行效果如何呢?
罗甸县一位河长(县领导)告诉记者,平时一个季度到负责的河流巡查一次,对流域内生态、建筑等方面进行巡查,如有问题,就向县里的河长办报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精准的问题。与此同时,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信息沟通方面缺乏主动性。
16名河长为什么管不好这两条河?有关人士指出,河(湖)长制不能光是挂个名,不能只是落在纸上,必须深入现场看、结合实际办、用心用情管。
为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已经建成的八吝大坝对“国保区”的影响,罗甸县规划建设集鱼设施,将无法洄游至急流区域产卵、繁育的斑鳠搜集后运回理想区域,初步预算建设费用需要600万元。
有关人士指出,罗甸县在小水电开发、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盲目现象,论证不充分、程序不合规、监管不到位,导致遗留问题多、棘手问题多、处置难度大,教训极为深刻。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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